青阳县召开市级文明单位经验交流会
会上,朱芳艳科长宣读了《关于命名表彰第九届池州市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池州市文明单位的通报》。叶秉贵副主任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与会的47家单位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激励各单位各部门主动融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之中,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谱写新的篇章作出明确要求。他强调指出,青阳县16家评为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和31家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提升标杆,奋发有为,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践。二要融入城市创建。各文明单位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带头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要求。三是要精心打造品牌。各文明单位要结合行业特色和自身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主题活动。四要加强动态管理。县文明办积极承担创建文明城市牵头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县司法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池州市文明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县司法局表示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松懈、狠抓业务工作不不动摇、开展单位联创不放松。未来将积极探索“互联网+”创建方式,进一步激活创建“细胞”。县政务中心也表示将从强化硬件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强化投诉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