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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发表时间: 2016-05-25 10:21:36 来源: 县文明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制定保护救助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第一手资料,根据《安徽省民政厅 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11日召开会议,迅即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本次摸底排查的农村留守儿童包括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父母双方均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落实村干部联系人情况。

 本次摸底排查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部门协助配合。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6月3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和登记汇总,7月10日前完成复核抽查、报告分析和上报工作。

 在此基础上,同时了解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