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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举行

发表时间: 2018-12-06 14:11:28 来源: 县文明办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第三天。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联合在金龟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律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结合各自普法职责,设置展板、咨询台,宣传宪法、监察法、土地管理、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电力、环保、扫黑除恶、禁毒等相关法律知识,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伟、副县长陈荣亮、县政协副主席徐继有出席活动。


宪法日当天,县司法局联合团县委在县第一中学举办了“青春逢盛世 奋斗正当时”—“法治青春”青阳县18岁成人仪式,仪式上赠送《宪法》读本、朗诵《宪法》序言、进行了成人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县委副书记洪克峰出席仪式。青阳34所中小学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培养宪法意识。当天下午青阳县司法局组织28名执业律师进行集体宪法宣誓活动。全县各乡镇、开发区通过上法治课、法治文艺演出、农民普法讲堂、宪法宣讲等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全县掀起宪法学习新高潮。(青阳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