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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市民我先行”随手拍征集活动

发表时间: 2017-07-25 16:42:14 来源: 县文明办

      为动员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褒扬美德善行,监督不文明行为,推进我县文明行进步伐,青阳县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市民我先行”随手拍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市民广泛参与“文明市民我先行”随手拍活动,将身边发生的好人好事、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拍摄下来。通过宣扬或曝光,颂扬好人好事,鞭挞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自觉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二、活动时间:7月20日至9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拍摄内容      

 1、有关城市环境、社会秩序、规范服务、文明礼仪、公民道德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生活中遇到的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等好人好事。   

2、平时生活中遇到的关于车窗抛物、翻越护栏、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     

(二)参与方式      

用摄像机、手机或者照相机拍摄主题突出,画面清晰的照片(单幅或者组照均可)或者小视频,并附50字以内拍摄说明(含拍摄内容概述、拍摄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发送至青阳县文明办邮箱(1745017500@qq.com),图片统一命名为“随手拍征集”,若多个图片则放至一个文件包,每张图片均需配备拍摄说明,文件包命名为“随手拍征集”。   

(三)注意事项   

1、拍摄时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状态之下进行;   

2、为了保护拍摄人隐私,拍摄说明中拍摄人姓名可自拟;   

3、拍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禁止对图片、影像作任何后期处理,不可数码合成,且以青阳县域为拍摄地点。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征集阶段(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20日)      

在青阳网发布征集信息,广泛宣传,广大市民提供图片信息。青阳文明办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在青阳网设立的专栏上予以刊播,对文明行为予以褒扬宣传,积聚正能量;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亮相,接受社会监督,促其整改。     

(二)评选表彰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10日)      

组织广大市民对青阳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投票,评选出“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照片,县文明办将分别给予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