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召开“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会议
6月27日,青阳县召开“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我县《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审议《关于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规定的通知》,并对我县“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钱立芹出席并讲话。
就抓好“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钱立芹强调,要提高认识,明确时限。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和市二十条规定精神,是深入践行“两学一做”的重要抓手,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要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的要求,从6月16日起全县所有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安排和饮用各种酒类(包括含有酒精的饮料)。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追究组织者及参与者的责任,对发现问题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密切协作,强化落实。整治工作小组各成员要统一思想,强化协作配合,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单位要根据“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方案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