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龙:扎根基层数十载 敬业求精保和谐
他既是一名自学成才的司法精英,也是一位拼命三郎式的宣传工作能手,还是一名忠诚担当的纪检斗士,在他的心中维护法律尊严是他的生命,在当地老百姓心中他更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他就是现任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纪委副书记赵福龙。
今年55岁的赵福龙,1985年1月参加工作后,先后担任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司法助理员、司法办主任、司法所长、党政秘书、党委宣传统战委员、纪委副书记。三十多年来,他扎根在基层一线,忘我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领导的司法所和他本人年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2004年该司法所还被授予全国一级司法所。他本人在年度考核中更是年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先后二十多次获评省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1985年,赵福龙通过招考进入蓉城镇政府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后,坚持利用闲暇时间自学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各类人民调解案例,不断丰富知识面,提高自身调解能力。三十多年来,他走遍了蓉城镇的山山水水,先后调解民间纠纷500多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0余件,避免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20余人次。为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他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举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与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使蓉城镇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同时,深入农村、街道、厂矿、学校,采取“逢会插一脚”,结合典型案件,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此外,他还运用熟练的法律知识,秉公尽责,先后担任45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解决各类纠纷100多起,审查、见证各种经济合同450多份,见证标的1600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服从组织安排是党员的天职,党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赵福龙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00年,赵福龙担任蓉城镇党委宣传委员(兼司法所长)期间,在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同时,还抽出大量时间,深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中,宣传党报党刊的重要性,动员他们踊跃征订,顺利完成了每年的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2006年1月,在转任该镇纪委副书记后,他立即转变角色,充分利用自己熟悉的法律专业知识,主动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熟悉办理纪检监察案件的各项程序和规定,一边办案,一边摸索,迅速从一名执纪办案的“门外汉”变成了“行家里手”。在赵福龙的努力下,十余年来,该镇纪委的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县乡镇前列,经他处理办结的数百件纪检信访举报案件,没有一件“人情案”“关系案”,也没有一件案子被申诉或者复议。有一次,他先后收到两个村群众强烈要求公开村集体账目的联名信,均反映有关征地钱款问题。经过缜密分析,赵福龙迅速展开了对这两个村集体账目的专项审计,大胆吸收了解实情的党员村民代表参与,终于查清了多名村干部虚报冒领、篡改票据等违纪事实,让违纪者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问题查实后,赵福龙主动上门向信访者反馈情况,一位村民紧紧抓着他的手激动地说:“老百姓就需要你这样实实在在办事的好干部。”
不忘初心三十余载,从赵福龙身上我们感悟到的是当代共产党员锐意进取、敬业求精的实干精神;感悟到的是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核心价值风尚。如今,已过天命之年的赵福龙,没有退居二线,依然以饱满的热情和精神,坚守在这个他一辈子为之奋斗的普通岗位上,继续谱写着忠诚无悔的赞歌。(倪晓春)